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2年7月江苏省科技厅与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现Business Finland)共同签署的科技创新领域合作备忘录,为共同推动江苏与芬兰企业间技术创新合作,双方联合设立江苏芬兰产业研发合作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双方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及产业化合作提供经费支持。
依据双边联委会确定的2018年工作计划,江苏省科技厅与Business Finland决定于2018年1月26日开始共同征集第六轮江苏芬兰产业研发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及条件
项目征集范围为:合作双方在高技术领域开展的,以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的联合研发、技术转移和应用等项目。项目应具有明确商业前景、良好社会效益并能为两国产业发展带来共赢。
此轮项目征集具体面向如下领域:
1.清洁技术:新能源、工业节能降耗、空气、土壤与水治理等;
2.信息通讯技术:未来网络、大数据处理、人工智能、机器人、工业自动化等;
3.城镇化: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能家居、绿色建筑等;
4.创意设计: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关产业创意设计;
5.其他双方共同接受的领域。
项目基本条件:
1.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
2.项目创新水平高,合作内容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或引进芬兰高技术在我省应用并实现产业化。
3.项目成熟可行,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计划达成合作协议或意向。
具体要求见附件:《江苏芬兰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六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通知》。
二、具体组织方式
1.本轮合作项目的征集采取自主申报、共同申请方式。双方已达成合作协议或意向,或有明确合作伙伴并正在商谈的项目,请合作双方共同填写《江苏芬兰产业研发双边合作项目表》。
2.关于本轮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芬兰方面全年接受符合条件的芬兰企业申报,江苏方面全年共分两批进行项目征集。第一批项目征集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至3月15日,第二批项目征集时间为2018年6月25至9月14日,第一批项目征集截止后提交材料的项目将作为第二批征集项目,第二批项目征集工作将不再另行通知。
3.每一批项目征集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对接和受理,合作双方应在项目征集截止日期前将《江苏芬兰产业研发双边合作项目表》各自提交给双方计划执行机构(江苏省科技厅和Business Finland);第二阶段为合作经费申请,通过初评的合作项目的双方,按规定分别向双方计划执行机构提交计划项目正式申报书。
江苏省科技厅将会同芬方对第一阶段提交的双边合作项目申请进行初步筛评,确定正式参与第二阶段各自国家计划项目申报的清单。
4.江苏省科技厅下属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和Business Finland将帮助有明确需求的双方企业寻找合作伙伴,对接具体合作项目。江苏企业需要寻找芬方合作伙伴的项目,请填写《江苏企业对芬兰合作需求信息表》。
5.本文件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本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网站查询并下载(具体见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网站芬兰专区链接:http://www.jittc.org/Finland/)
三、联系方式
1.江苏方面项目协调人:
(1)宗育忍 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项目助理
(项目对接及征集服务)
电话:025-85485886,17798522665,传真:025-85413153
电子邮箱:zongjittc@163.com
(2)郭红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副处长
(项目管理及政策咨询)
电话:025-57713559,传真:025-57714182
电子邮箱:guoh_kj@163.com
2.芬兰方面项目协调人:
Arto Mustikkaniemi Business Finland(中国)创新事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及政策咨询)
电话:010-85298625,传真:010-85298654
电子邮箱:arto.mustikkaniemi@businessfinland.fi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