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市级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苏府〔1997〕115 号)及《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一批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苏经信科质〔2017〕6 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信用审查、部门联合会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市政府批准认定张家港市大新毛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271家企业技术中心为第二十一批苏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
获认定的企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不断增强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各地要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在项目扶持、科技计划、税收优惠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