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1

关于开展江苏省首批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年)》(苏办发〔2015〕34号),大力营造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省商务厅定于近期开展江苏省首批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创建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首批创建试点的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应为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电子商务创业服务平台,通过多样化的服务模式服务于多元化的创业主体,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且能为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并在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服务、新业态发展中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条件如下:

(一)运营机构。运营管理机构是在江苏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原则上依托2017-2018年度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开展相关电子商务双创业务,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或企业)孵化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二)管理团队。拥有具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专职管理和运营团队,主要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创业辅导经验和资历;建立创业导师服务机制,具备清晰的导师工作流程,具备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

(三)服务方向。以服务电子商务创新创业为宗旨,具有明确可行的电子商务产业扶持方向,定位清晰、特色鲜明、集聚度高;支持乡镇创建电子商务众创空间,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内容可包括:电商零售、电商代运营、创意设计、知识经济、网红经济、跨境电商、垂直电商等等。

(四)基础设施。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场地,场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其中除了管理和配套设施外,可以提供给创客使用的场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依托示范园区建立的众创空间,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可以提供给创客使用的场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包括宽带、无线网络等设施。

(五)服务功能。能够提供创业项目开展所需的各项基础服务,如工商注册、财务、法务、人事等服务;能够向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以及电子商务营销、代运营等专业化服务;能够组织创业者开展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推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六)运行状况。已入驻与其服务功能和能力相匹配的创客、创业团队。

二、工作程序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对照申报条件组织有关单位申报,经初审后向省商务厅书面推荐。

(二)省商务厅组织业内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

(三)根据评审结果和核查情况,在省商务厅网站对拟确定的创建试点单位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商务厅确认公布首批省级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创建试点单位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部门推荐文件;

(二)申报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创建试点汇总表(附件1);

(三)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创建试点申报表(附件2);

(四)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创建试点申报书(附件3);

(五)众创空间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众创空间机构设置及运营管理制度相关文件,包括入孵项目(或企业)条件及退出办法的相关文件;

(七)在孵项目(或企业)名单(包括:名称、进驻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以及与其签署的服务协议;已转化的创业企业应提供加盖各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管理团队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培训证书、资格证书等其他能够证明其培训经历的文件;

(九)创业导师聘书复印件,个人简历、服务协议和服务活动记录等;

(十)举办的各类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活动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其中,(一)(二)项材料为推荐文件,装订1份;(三)至(十)项为众创空间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创建试点的名额分配: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不超过5个,其他设区市不超过3个,省直管县(市)不超过1个。

(二)请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省商务厅。电子版材料应包括上述申报材料(二)(三)(四)(六)项内容。

(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各地商务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强化材料初审责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四)省商务厅将于2018年底对首批省级电子商务众创空间进行年度考核并予以适当政策支持,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人: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  张惟佳

电话:025-57710020,13912948222

邮箱:2285549328@qq.com

附件:1 .申报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创建试点汇总表;

         2.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创建试点申报表;

         3.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创建试点申报书(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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