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7

市政府关于同意《常熟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63补充专项规划2018~2020)》的批复【常政复〔2018〕11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批〈常熟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63补充专项规划2018-2020)〉的请示》(常住建〔2018〕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熟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63补充专项规划2018-2020)》(以下简称《补充规划》),《补充规划》在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对城镇燃气供气量进行了综合预测,在《常熟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16~2020)》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符合实际的供气设施补充布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可作为我市城镇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和推进“煤改气”工作的依据。

二、《补充规划》批准后,你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如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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