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1

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享受主体】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

【优惠内容】

1.201811日至2018430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201851日至202012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编者注:自20194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享受条件】

动漫企业须按照《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通过认定。

【政策依据】

1.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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