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要求,科技部会同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及西藏、青海等相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恢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
本专项紧紧围绕“两屏三带”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科技需求,重点支持生态监测预警、荒漠化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治理、退化草地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技术模式研发与典型示范,发展生态产业技术,形成典型退化生态区域生态治理、生态产业、生态富民相结合的系统性技术方案,在典型生态区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等综合效益。
本专项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年。2018年拟安排不超过5个项目,国拨经费约6000万。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如某指南方向未明确支持项目数,原则上该指南方向只支持一个项目,但对于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术路线的项目,如满足必要的条件,可以择优同时支持1-2项。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参加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