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2

关于申报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镇场、有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苏高企协办[2015]1号《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015年度高企认定工作已开始,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为做好高企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常熟市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凡2009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且2012年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5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时间

2015年高企申报截止时间:415日、615日。

三、材料提交

符合《认定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企业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的证明材料(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参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请申报企业向审计单位索取,单独提供,不要与企业申报材料合订。

(二)网上申报。

1、为确保高企申报材料中知识产权的有效性,省科技厅启用了“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实现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等功能。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jskjjh.gov.cn)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常熟市科技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市科技局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经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后,通过网络提交至常熟市科技局。

2、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后,再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常熟市科技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200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注册信息无变化,无需重新注册)。同时,将《企业注册登记表》纸质材料一份报送常熟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

3、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下载“高企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只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校验的近3年内获得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填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确保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市科技局负责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通过网络提交到省科技厅。

(三)材料报送。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以下申报资料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1)中介机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1份(不放入企业申报材料);(2)企业的申报材料(4份),即附件1所列所有资料。

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人:陈培新            电话:52777510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二部联系人:杨万清  电话:52718525

关于申报2015年高企的通知-w

常熟市科学技术局

20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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