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0

市政府关于废止《常熟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常政发〔2016〕42号】

各镇人民政府、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办事处),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鉴于《市政府关于印发〈常熟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发规字〔2012〕10号)与我市当前科技金融工作发展需求已不相适应,经研究,决定废止常政发规字〔2012〕1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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