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3

四部委关于印发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引导“十三五”期间新材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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