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财政所(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梅李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服装城财政局,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财务部:
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6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17]9号),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预[2017]37号),以及《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7]17号),结合常熟实际执行情况,我们重新编制了《2017年度常熟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截止2017年5月31日)(以下简称《基金目录》),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目录》中公布的9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是截止2017
年5月31日市本级在全市征收的基金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期限、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基金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各部门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对于本通知发布后新增、调整、取消政府性基金等政策,统一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上级部门收取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未列入《基金目录》,其征收管理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二、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本通知的规定,认真进行对照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对超过规定标准的要坚决予以降低,对扩大范围的行为要予以纠正。
三、本通知发布以后,原《关于公布〈常熟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截止2016年6月30日)〉》(常财综[2016]16号)同时废止。
常熟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