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6

连云港市科技局关于加快办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确认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企业:

2015年已经过去,按照《连云港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连地税发[2010]150号),市科技局“企业研发项目确认”管理平台将于2016131日停止受理2015年以前立项项目确认。市科技局将于本月底前集中受理2015年(含)以前立项的项目确认申报。

请各县区科技局组织企业填报,重点为2016年预申报省、市级科技计划且还未申报过项目确认的企业,过期不补。为便于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原则上要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将研发项目全部按要求填报上来,请各县区科技局协助组织实施。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确认平台网址为:xmqr.lygkjj.gov.cn,在市科技局网站主页有名为“企业研发项目确认”链接入口。新申报企业进入平台申报时要先行注册。请各申报企业进入平台后认真研读平台内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及填报说明,务必要将表格填写完整,填写的内容要与所提供的附件相符,数据要前后一致;按要求填写《项目确认书》及《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上传相关附件,并及时将材料送到市科技局高新处。

企业跨年度开发的研发项目,已获得过项目确认和登记的,不需要再报送研究开发项目确认资料,直接将科技局盖章确认过的材料报送至主管税务部门。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杨全 孙磊

联系电话:85808245

连云港市科技局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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