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版权局、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2016年度江苏省“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包括三类:“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正版正货”示范行业创建项目和“正版正货”承诺企业认定。
申报示范街区创建项目和示范行业创建项目的单位,应在本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项目申报书规定任务。申报“正版正货”承诺企业,应切实履行四项承诺,即:不生产、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传播盗版光盘、软件、书籍等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作品;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已被认定为市级“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的商贸街区或者专业市场;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专职工作人员;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二)申报省“正版正货”示范行业创建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属于以商品营销企业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且配备3名以上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专职工作人员;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三)申报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属于省“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认定的优质商户或省“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行业认定的“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在当地消费者中有较高信誉度,自愿遵守“正版正货”四项承诺;近一年内未发生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书(申请表),经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申报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者需经所在街区填写推荐意见。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时均应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版,纸质版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各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3月28日前提交市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处。
(二)本年度全省拟遴选20家省“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5家省“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行业、300家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请各县区知识产权局积极联合工商局、版权局、工商联等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动员组织工作。
(三)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和示范行业创建项目计划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工作任务是对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期满实施绩效考核和评价的主要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完成约定计划任务。
(五)承担过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的单位,拓展新的创建工作内容的,仍可申报本年度计划。
本通知及有关项目申报书(申请表)可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lygkjj.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看下载。
联 系 人:市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处 孟卫东
联系电话:85815650
连云港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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