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8

关于2017年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培养政府奖励项目的公告【苏人保职〔2017〕8号】

根据《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16〕97号)及《关于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奖励工作的通知》(苏人保职〔201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2017年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政府奖励项目如下:

机械加工、数控技术、钳工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物流师、理财规划师、中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盆景工、假山工、智能楼宇管理员、美容师、美发师、养老护理员、育婴员、心理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电子商务师、花卉园艺师、制冷工、焊工、钣金工、汽车修理工、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电子设备装接工、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机械、电气工程师(新兴产业)等30个职业、工种为2017年我市高级工培养资助职业(工种)。对于符合奖励条件并在2017年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1500元培训经费奖励。

机械加工、数控技术、焊接技术、电子电工、制冷技术、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技术、心理咨询师、物流师、企业培训师、中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理财规划师(国际财务管理师)、钣金工、茶艺师等14个职业、工种为2017年我市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培养资助职业(工种)。对于符合奖励条件并在2017年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培训经费奖励。奖励金额为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2500元。

奖励条件:

1.申领奖励人员需在苏州工作满2年以上(以就业合同或社保清单为准);

2.同一职业、工种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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