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0

关于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拟推荐对象的补充公示

按照《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11号)要求,经各单位推荐、材料审核、遴选推荐等程序,拟递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20日至52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010-88331106

  传真:010-88330512

  邮箱:zfszonghechu@nmpa.gov.cn

   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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