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科专发〔2024〕69号)要求,我市将开展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市各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的科普统计工作,各县级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的科普统计工作。请按照《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对统计对象隶属关系进行统计,避免交叉重复。
二、工作要求
1、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在科普统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s://kptj.istic.ac.cn)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科普统计培训教材和《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登录后即可于该系统下载,请根据方案要求开展填报工作。
2、请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于5月17日前返回统计联络员回执,5月30日前在网站完成填报并上报完成,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审核完成相关单位数据。
三、填报注意事项
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按照《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隶属关系的单位统计时,注意避免相关数据交叉重复。
联系人:市科技服务中心科技统计科 杨朦
联系电话:66092256
电子邮箱:631688686@qq.com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罗来庆 65230821
附件三、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科专发〔2024〕69号)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