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9

关于申报2023年度常熟市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常卫健人〔2023〕23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科技进步,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引进和开展卫生健康新技术,切实加强新技术规范管理,提高疾病防治和诊疗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卫生健康新技术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申报的新技术必须为2017年及以后市内首家开展,填补我市同类技术空白,技术指标处于市内领先的医学新技术。

2.申报的新技术必须属于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技术机理明确,且与国内外现有同类技术比较,在技术原理、思路和方法上有创新和改进,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3.申报的新技术已成为本单位常规开展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并已在本单位实施1年以上(202211日前),积累了足以证明已熟练掌握该技术的病例数或使用例次数,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申报的新技术中凡涉及人体的技术必须符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技术引进时即获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需附新技术引进时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复印件);由病案管理部门出具具体应用的病案号、3份(含)以上的相关病案首页复印件(至少1份为202211日前的出院病历),并提供典型病例备查。病案需同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病案管理部门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加盖法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5.提供代表性论文必须正式发表于引进新技术之后,数量不超过3篇,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应不少于1篇。纯实验或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6.申报的新技术必须具有相关准入资格;对于申报《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7版)》范围内的医疗技术,应提供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证明;干细胞、体细胞临床研究须遵循《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7.列入政府部门或行业学会指定或推广的技术标准、技术指南、规范可优先推荐。

8.申报的新技术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属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技术。

9.基础研究类成果或已获得政府、行业科技奖励者不得申报。已获得江苏省、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引进新技术项目不再申报。

10.依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项目依托单位和完成人须恪守科研诚信并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

11.其中同一单位同一科室只能申报2项,个人作为第一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

二、下列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1.非市内首家引进和开展的医学新技术;

2.完全为自主开发研究项目,不属于技术引进;

3.引进的技术未得到同行公认,有明显争议,尚无明确使用结论的技术;

4.缺乏足够的应用例次数,引进时间不足一年;

5.单纯依靠引进的设备、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展新技术工作,技术难度不高;

6.管理科学、软科学等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技术总结报告、发表论文、应用例次数及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等(其中申报书、技术总结报告、发表论文、应用例次数为必备材料)。申报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及附件均用A4纸打印,按序号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一式1份。

四、申报截止日期

请于202312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联系人:冯佳茜、张倩,联系电话:52308541

附件:

1.2023年度常熟市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汇总表

2.常熟市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

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1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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