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2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切实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管部门,市建管处(安监站)、城建监察大队:

为深入推动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苏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切实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2328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把握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及特点,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为准绳,围绕危大工程管控、预防高坠事故、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建立风险清单。市建管处(安监站)、属地建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梳理并建立重点风险企业、项目台账清单,加密清单内企业和项目的检查频次;各工程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冬季施工阶段每月向市建管处(安监站)书面报告1次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市建管处(安监站)、属地建管部门于每月23日前,将重点风险项目清单和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情况汇总表报住建局安监科。

联系人:肖文超;联系电话:51531978

附件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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