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推荐、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候选人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止。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9820095。
附件:第四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苏州市拟推荐候选人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