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0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学校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享受主体】

产权转移书据书立人

【优惠内容】

对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学校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学校,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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