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5

关于延长《苏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结合我局年度规范性文件管理计划,我局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苏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204号)开展了评估工作。经评估,《苏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204号)需继续施行,其有效期延长至2025824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苏州市财政局

20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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