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1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建筑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平安工地)”创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住建〔2023〕108号】

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管部门,市建管处(安监站):

现将苏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建筑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平安工地)”创评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建筑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平安工地)”创评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23〕190号)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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