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着眼当前实际,结合《常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常住建〔2023〕66号)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常住建〔2023〕5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市夏季雨汛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夏季高温雨汛时段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方式
2023年7月6日至7月7日(两天),本次督查将与属地板块联合开展,具体行程安排由各小组与属地板块自行对接。
二、督查人员
住建系统成立五个督查小组,负责具体开展本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具体人员如下:
第一组
组 长:陆志明
成 员:建管处(安监站)监督一科工作人员
督查地区:琴川街道、古里镇
第二组
组 长:陈 煜
成 员:建管处(安监站)监督二科工作人员
督查地区:经开区(碧溪街道)、董浜镇、支塘镇
第三组
组 长:薛 青
成 员:建管处(安监站)监督三科工作人员
督查地区:高新区(东南街道、沙家浜镇)
第四组
组 长:周 健
成 员:建管处(安监站)监督四科工作人员
督查地区:虞山街道、莫城街道、辛庄镇、尚湖镇
第五组
组 长:黄黎峰
成 员:建管处(安监站)监督五科工作人员
督查地区:常福街道、海虞镇、梅李镇
三、督查内容
在建工程项目“三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防暑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情况、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文明施工情况等。
四、相关要求
1.各督查小组每个属地板块随机抽取在建项目进行督查,并邀请属地建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参与。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当场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专人跟踪,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采取信用联合惩戒的措施,严肃处置。督查结束后,各督查小组要将所有检查记录复印件报住建局安全管理科留档(联系人:卢敏舟,联系电话:51531978)。
2.水利部门、交通部门要参照本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相应行业领域夏季高温雨汛时段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全力维护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常熟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
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