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各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财政分局)、城区四个街道财政部门、税务分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 号)规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市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第十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常熟市第十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
常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