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关于转发苏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汛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建工安委办〔2023〕12号】

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现将苏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汛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23〕102号)转发给你们,请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汛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常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