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2

关于下达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资金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1号),经研究,现将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资金9333万元下达你院,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核定省财政补助总额17933万元,分两年拨付,其中2022年已下达8600万元,本次下达9333万元。

二、2023年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省财政补助主要用于开展苏热3井定向井施工及储层压裂,进一步扩大深部裂隙网络系统规模;开展三井组循环连通试验、示踪试验评价储层改造效果,确定三井组注采模式;构建干热岩地面发电系统,实现试验性发电,建成我省首个干热岩勘查开发示范工程。

三、请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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