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4

关于组织2023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2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64号)要求,为更好地做好2023年度省项目申报工作,按照省通知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杰青、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预申报工作。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评估后择优向省厅推荐申报项目,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请企业填写《项目申报简表》,各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后填写《项目汇总表》,于113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农社处。

省限额申报名额:

1.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杰青项目(苏州大市)5项;

2.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200120031004200520061项;申报对象:苏州大市相关单位。

3.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指南通知要求,医院项目不超过所报该类项目总数30%,请医院单位先按去年申报数组织并进行排序,项目排序清单报我处。

联系人: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华震威,电话:65231879邮箱:444601987@QQ.com

附件:

1.2023省预申报项目简表

2.2023省预申报项目汇总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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