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8

关于下达2022年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2〕61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6号),为推进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经研究,现将2022年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专项资金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实行一次性补助,同时根据补助金额由省自然资源厅直接统筹相应的补充耕地指标(详见附件)。

二、请你们及时将项目所需地方资金落实到位,并按照《江苏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自然资发〔2020122号)要求,加快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请你们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1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2年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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