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市建管处、城建监察大队:
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苏住建质〔2022〕3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健全预防高坠事故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