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9

关于印发《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沪科合〔2022〕18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及科技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努力打造全国原始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承载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制定了《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 年)》。

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推进落实。

《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 年)》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 8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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