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林业局,省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绿美江苏建设,支持全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经研究,现将2022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按项目法分配,专项用于支持省级林业长期科研基地、林业研发与创新、林业示范推广和林业创新成果试验熟化等项目。
二、请你们严格按照《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7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
1.2022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汇总表
2.2022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市县)项目立项支持方向及数量指标表
3.2022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省直单位)项目立项计划表
4.2021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尾款汇总表
5.2020-2021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长期科研基地)项目下达资金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林业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