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30

关于开展首届“常熟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社会影响力,激励和展示物业从业人员爱岗敬业、诚信奉献的职业精神,增强物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荣誉感和成就感,表彰行业榜样做出的突出贡献,传播物业服务行业正能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促进广大市民更加理解、支持、尊重物业服务行业,助力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常熟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弘扬行业发展正能量和新风尚,倡导全行业积极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提升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通过深入挖掘物业工作人员在改善城市形象、优化人居环境、构建大美常熟、抗击新冠疫情、参与防汛排涝、服务居民群众、参与志愿活动以及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典型事迹,树立行业典型和标杆,展示物业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熟市总工会、常熟市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常熟市物业管理协会。

三、活动时间

20229-10月。

四、评选对象

全市物业管理项目在册工作人员。

五、参评条件

1.参评人员所在的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和物业管理项目信息已经录入“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平台”。

2.参评人员所在的物业管理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配套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发生;

2)交付使用满一年以上;

32021年度属地政府物业管理年度考核B级及以上;

4)无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被查处等情况;

52021年度常熟市信用等级评价未因本项目而扣分。

3.参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优,在所在工作岗位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取得突出的工作成绩,受到业主好评;

3)模范履行业主义务,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临时)管理规约;

4)从事一线物业服务工作满2年以上;

5)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

六、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

1.申报阶段:(91日~915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通知要求,提交《首届“常熟最美物业人”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22寸红底证件照)及相关事迹材料报所在属地板块,经审核后由属地板块将候选人材料于915日下午4点前报送(相关联系方式附后)。

2.初评阶段:(916日~930日)

对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确定20名“常熟最美物业人”提名人选进入终评环节。

3.终评阶段:(10月)

进入终评环节的候选人,设置线上投票环节。根据线上投票结果产生10名“常熟最美物业人”及10个提名奖。

七、相关要求

参加评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需对所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和奖项,并通报批评。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瑜升;联系电话:52808020;电子邮箱:1421909071@qq.com,地址:洋蕾路淼泉工业园西南处约100米铁琴物业二楼。

附件:首届“常熟最美物业人”申报表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熟市总工会   

常熟市融媒体中心   

2022825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