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监理、招标代理单位,各镇(街道)建管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管部门,市建管处(安监站)、造价处:
现将苏州市住建局转发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79号)层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