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1〕97 号)《关于做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1〕593 号)要求,市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了《苏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