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受理时间
本年度分四个批次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6月22日、7月15日和8月10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每年仅限申报1个批次)。受理截止时间以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并通过受理部门审核时间为准。
二、申报流程
(一)自我评价
企业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
1.申报采取“一网通报”的方式开展,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如企业尚未注册,则点击“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登录(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自今年起,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勾选并同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打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上传至系统,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3.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常熟高新区的企业,选择“常熟高新区”;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的企业,选择“虞山高新区”;其他企业,选择常熟市科技局。
三、申报工作要求
1.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将正式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完整打印,装订形成纸质材料,妥善自留备查。
2.各板块科技部门,按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如实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对于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企业,现场核查将审核企业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3.企业须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时间、签字、盖章等要素齐全,若提供虚假承诺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材料报送
常熟高新区科技与知识产权局和常熟虞山高新区科技人才办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企业所属板块签字、盖章)纸质材料妥善保管留存,其余各板块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企业所属板块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常熟市科学技局。
五、注意事项
1.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含: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差异的说明(无差异的可省略);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含: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对应的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征税项目及税率,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不再要求提供中介机构材料,可在“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 网站(http://www.cicpa.org.cn)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栏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http://www.cctaa.cn/)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栏目,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建议出具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提前咨询常熟市财政局。
3.请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防止后期因网络拥堵耽误申报。
六、联系方式
常熟市科技局高新科
李佳 电话:52777510
常熟市财政局预算科
张玥 电话:52897445
常熟高新区科技与知识产权局
须亚伦 电话:52908022
阎骋 电话:52820165
常熟虞山高新区科技人才办
顾春燕 电话:52841362
王叶飞 电话:52985765
QQ群号:73434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