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34号)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重点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省直相关单位分别增列2022年度“图书馆”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104),“群众文化”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109),市县增列2022年度“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具体项目名称、金额、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各单位上报的绩效目标,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2022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文化项目资金分配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