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8

创业领军人才

创业领军人才分引进人才和本土成长人才两类。

引进人才主要支持既通科技又懂市场,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苏创业,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4)申报人应于201711日后来到苏州,201971-20211231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项目;

5)企业发展成效较好,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创业企业或国家级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人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或者企业注册时间可放宽半年。

本土成长人才主要支持苏州本土创新体系培养的人才首次在苏创业,为我市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基本条件须满足上述“引进人才”类的条件(1)、(2)、(3),除此外还须满足:申报企业为人才在苏首次创办的企业,企业于201971-20211231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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