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0

省科技厅关于召开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推进会的通知【苏科高函〔2022〕42号】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营造更好环境支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的重要发源地。经研究,定于310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310日上午9:00-11:00

二、会议方式及参会人员

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设嘉宾会场、主会场和分会场。

(一)嘉宾会场。在科技部火炬中心设嘉宾会场。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科技部火炬中心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嘉宾会场参会。

(二)主会场。在省资源统筹中心2楼会议室设主会场。省科技厅分管领导,厅高新处、机构处、区域处负责同志,省创业中心负责同志,部分地方科技局、银行、创投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代表(另行通知)在主会场参会。

(三)分会场。在各设区市、县科技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机构)设分会场。分会场所在地科技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国家高新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金融机构及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代表在分会场参会。

(四)线上参会。请各设区市、县科技局通知30家以上属地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腾讯会议软件线上参会。

三、会议内容

(一)解读《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

(二)解读《省科技厅关于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的工作方案》;

(三)交流发言及讨论提问;

(四)领导讲话。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参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参加主会场的地方科技部门、银行、创投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代表需出示健康绿码、签署健康证明后方可进入会场参会,会议期间参会代表需全程佩戴口罩。各分会场的疫情防控工作由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负责,各地有明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按照属地政策执行。

(二)请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负责通知分会场及线上参会人员,并于202237日上午113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反馈至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闫煜,025-83232318,邮箱:jskjqy@126.com

(三)请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负责视频会议保障的技术人员主动加入“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视频会议”QQ群(群号674160718),并于2022399:30-18:00配合做好网络和设备调试工作。联系人:黄伟,18912972001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王洪荣 025-57711620

省创业中心 唐余康 025-83232938

附件:参会回执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233

延伸阅读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