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7

《关于深入实施“海鸥计划”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实施办法》解读

《关于深入实施“海鸥计划”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实施办法》解读

(一)政策简介

“海鸥计划”是指通过打破国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坚持以用为本,充分体现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自主权,以契约管理为基础的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方式。本办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以及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事业单位。鼓励引进战略科技发展类、产业技术创新类、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及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海外人才。

(二)扶持内容

以引智对象所作贡献为依据,采取事后补贴方式,按照绩效择优补贴,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1.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类型的补贴标准

 

实际支付的计缴所得税的工薪

补贴比例

最高补贴额

高端外国专家

5万元(含)以上

60%

100万元

其他

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

25%

60万元

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

30%

20万元(含)以上

35%

2. 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类型的补贴标准

科目名称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上限

 

国际旅费

经济舱

15,000

补贴标准内实报实销每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费用或其他交通费用

专家零用费

300/

9,000

每次最多补贴天数为30天,超出部分由专家聘请单位支付

专家生活费

600/

18,000

每次最多补贴天数为30天,超出部分由专家聘请单位支付

城市间交通费

——

3,000

每次补贴标准内实报实销入(出)境口岸至苏州往返中国境内交通费

注:单个项目(人才)累计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

1)外籍专家;

2)尚未取得外国国籍,但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定居的人才;

3)以上对象需以柔性方式在我市用人单位主持或参与实质性项目。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以及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者工作协议中明确的年在苏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柔性引智采用阶段性全职在苏工作方式的外籍专家,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3.不属申报资助范围:

1)已全职在苏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

2)已获苏州市级(含)以上其他人才计划支持的海外人才;

3)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子公司(事业部)间的人才派遣。

(四)申报材料

1.《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请表》

2.在单位领取工薪类型申报材料附件清单

1)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获得荣誉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质证书等)

4)项目国内外专家评审意见或相关行业认证材料

5)聘请国外专家护照

6)聘请国外专家中英文对照工作合同(历年签订的都要提供)

7)聘请国外专家学历证明(非英文的请提供翻译件)

8)聘请国外专家出入境清单列表以及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及内容的清单列表(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国际机票行程单或护照出入境盖章页等证明来华工作的时间证明材料

9)聘请国外专家计税薪金领取证明(主要指所得税完税证明,如果完税证明体现不了税前收入,必须补充提供加盖公司财务章的工资明细单等补充材料)

10)连续申报项目请提供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

11)用人单位及海外专家承诺书

12)如果外籍专家来华工作每年超过90天,请提供来华工作许可证相关复印材料

13)其它材料

3.不在单位领取工薪类型申报材料附件清单

1)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获得荣誉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质证书等)

4)项目国内外专家评审意见或相关行业认证材料

5)聘请国外专家护照

6)聘请国外专家双方签订的中英文项目协议(历年签订的都要提供)

7)聘请国外专家学历证明(非英文的请提供翻译件)

8)聘请国外专家出入境清单列表以及国外专家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及内容的清单列表(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国际机票行程单或护照出入境盖章页等证明来华工作的时间证明材料

9)海外专家每次来华国际往返机票费用、零用费、生活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清单(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际机票发票或付款凭证、零用费签收付款凭证以及城市间交通费用票据复印件等(原则为一定要体现用在专家本人身上,生活费(主要指食宿费用)的发票不用提供)

10)连续申报项目请提供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

11)用人单位及海外专家承诺书

12)其它材料

(五)申报流程

(六)申报入口

1)网上申报网址:申报单位登陆苏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后见页面右下方“海鸥计划”申报系统图标);

2)直接登录:http://180.108.205.126:8001/szrs/UkeyLogin.jsp

(七)申报时间

通常为每年6月至8,具体起止时间以当年当地申报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序号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咨询事项

1

市外国专家局(科技人才处)[FR1] 

6511907165110092

政策解读

2

市科技服务中心人才科

65233005

申报材料

3

69820316

申报软件

材料报送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号,苏州市双创中心二楼产业促进科(节假日不受理)

(九)政策原文

文件名称

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实施“海鸥计划”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实施办法》

发文字号

苏人才办〔20195

第四部分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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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626

主题词

海鸥计划、海外人才、柔性引才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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