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35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苏知发〔2021〕47号),现将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支持事项、金额等见附件。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699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目前参照直达资金管理,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二、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计划、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展计划、专利转化服务平台支撑计划等三项计划项目资金为2021年项目尾款,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和绩效目标表,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加快支出进度。2022年,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将对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果未达标的,收回财政补助资金。
三、专利转化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设区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重点用于实施专利引入赋能行动、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等。各地知识产权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绩效目标,于2022年1月底前报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附件:
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分配汇总表
2.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