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国际合作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苏商开发〔2019〕463号)规定,我厅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了复审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拟认定中欧(无锡)生命科技创新产业园等申报的5家开放载体为江苏省国际合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反映情况并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省商务厅开发区处,邮编:210008,电话:025-57710335。
附件:拟认定的江苏省国际合作园区名单
江苏省商务厅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
拟认定的江苏省国际合作园区名单
序号 |
申报主体 |
国际合作园区名称 |
1 |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中欧(无锡)生命科技创新产业园 |
2 |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中日(常州)智能制造产业园 |
3 |
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 |
中韩(张家港)创新合作园 |
4 |
连云经济开发区 |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 |
5 |
泰兴经济开发区 |
中日(泰兴)新材料产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