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4

关于苏州市2020年度科创专项资金(科技人才计划)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告知苏州市2020年度科创专项资金(科技人才计划)绩效重点评价结果的通知》(苏财绩〔202132号)和《关于2021年度财政绩效重点评价结果信息公开的通知》,现对苏州市2020年度科创专项资金(科技人才计划)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1214日至1220日,为期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邮政编码:215002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科技人才处),65230716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149

附件:

1.摘要

2.苏州市2020年度科创专项资金(科技人才计划)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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