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实现国家、省、市三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互联互通,打造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经研究,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主办,南京农业大学协助承办的202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定于10月20日至21日在南京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下午至21日下午,20日10:00—13:00报到;
(二)地点:江苏省会议中心(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电话:025—84818888)。
二、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业务负责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及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负责人、专利商标业务(含综合业务)受理窗口、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有关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参加培训单位名单见附件2)。
三、培训内容
(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解读;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解读;
(三)专利文献服务实践;
(四)省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介绍;
(五)推广新一代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地方增强版)应用;
(六)知识产权信息支撑技术转移转化;
(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及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案例分享交流;
(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研讨交流。
四、报名事宜
培训期间食宿费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参加培训人员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huyitao@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表”。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上午下班前,逾期或未统一报送的,视为放弃。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不得参加培训人员:
1.会前28日内有境外(除澳门外)旅居史、21日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澳门旅居史人员;
2.会前21日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
3.“苏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
4.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5.会前14日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人员;
6.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
(二)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如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均应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未接种者原则上不得参加会议。
(三)所有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提供完整填写并签名的纸质《个人承诺书》。(附件4)
(四)参加培训人员携带适量备用口罩等防疫物品并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核实身份、按时检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五)参加培训人员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有序参加培训,如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及时通知工作人员。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省知识产权局服务处
张 静 025—83279967,18112991378
(二)南京农业大学图书馆
胡以涛 025—84396510,18936033973
附件:
1.202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各设区市名额分配表.docx
2.202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参加单位名单.docx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