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1

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及第三方机构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第三方机构:

为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机制,根据《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 4 号,以下简称《办法》),财政部研发了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平台”)并已上线运行。为做好我市信用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及第三方机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介绍

信用管理平台依托于“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主要功能是采集和展示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有关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为委托方和社会公众查询第三方机构信息提供便利。第三方机构本着自愿原则,在信用管理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我市财政部门对第三方机构填报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除涉及信息安全、信息要素不齐全等情况需退回重报外,无审核壁垒。

二、信息填报方式

(一)填报对象。 填报对象为依法设立并向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等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主体(即委托方)提供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独立于委托方和预算绩效评价对象的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即第三方机构)。

(二)填报内容。 第三方机构相关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主评人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合作专家信息、其他绩效评价从业人员信息等。根据信用管理平台要求,还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填报路径

填报对象统一在财政部门户网http://www.mof.gov.cn主页“专题专栏”中的“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上填报,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s://tybb.mof.gov.cn/填报。填报前,需自行完成用户注册。

三、联系方式

各第三方机构在具体填报过程中如遇困难,请及时联系我们协调解决。联系人:陈洁涵;联系电话:0512-52894042

附件1:第三方机构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2:常见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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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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