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科普安全知识,创建安全城市”短视频竞赛的通知》(苏科社﹝2021﹞1号)要求,经参赛单位自主报名、网络展播投票、评审小组评比,现将评审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6日至9月1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邮编215002 收件人:袁挺
联系电话: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65241083
附件:评审小组评审结果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