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苏州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2018〕98号)规定,苏州市中医药学会进行了吴门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设立工作,现予公布。
1、奖励名称:苏州市中医药学会吴门中医药科学技术奖;
2、奖励范围:中医药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医学科普工作和开发研究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3、奖励章程:《苏州市中医药学会吴门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苏州市中医药学会吴门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4、资金来源:社会捐赠、资助及苏州市中医药学会自有资金等;
5、设奖时间:2021年5月;
6、设奖者:苏州市中医药学会;
7、承办机构及其负责人:苏州市中医药学会,葛惠男;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竞纬,13812623218。
附件:关于发布《苏州市中医药学会吴门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苏州市中医药学会吴门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