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抓好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决策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苏府办〔2021〕57号)文件精神,确保完成苏州市下达我市的年度粮食播种面积47.15万亩、产量4.65亿斤的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全市粮食生产分解目标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粮食生产目标
各地要深刻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粮食生产任务作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指标,已列入2021年镇(街道)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各镇、街道要层层传导压力,将任务分解到村,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水稻种植面积保持稳定。
二、强化服务指导,落实落细各项保障措施
持续落实省、市各项粮食生产政策措施,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导向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保护和利用好耕地。进一步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性服务设施配套,加强新技术新装备提升应用,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与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优质稻米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转变粮食生产方式,坚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着力提升粮食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组建市、镇(街道)二级粮食稳产增效技术专家队伍,突出重点作物和关键农时,强化技术指导和良种统一供配服务,巩固提高优良食味水稻品种覆盖率,保障粮食种足种好。加快建成一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升粮食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组织协调,凝聚粮食生产工作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聚焦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金资源,突出重点任务和关键措施,形成共同推进、齐抓共管粮食生产的良好局面,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政策宣传、工作调度、督促检查,营造重农抓粮、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1年全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1年全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 |
粮食面积 (万亩) |
粮食产量 (亿斤) |
其中:水稻面积 (万亩) |
海虞镇 |
7.00 |
0.6800 |
3.89 |
梅李镇 |
3.70 |
0.3600 |
2.05 |
古里镇 |
4.97 |
0.5200 |
3.06 |
尚湖镇 |
8.42 |
0.8300 |
4.79 |
辛庄镇 |
3.97 |
0.3880 |
2.22 |
沙家浜镇 |
0.47 |
0.0460 |
0.28 |
支塘镇 |
8.88 |
0.8780 |
5.19 |
董浜镇 |
1.12 |
0.1100 |
0.66 |
碧溪街道 |
0.76 |
0.0720 |
0.42 |
常福街道 |
5.26 |
0.5200 |
3.04 |
莫城街道 |
1.61 |
0.1580 |
0.92 |
琴川街道 |
0.22 |
0.0200 |
0.12 |
虞山街道 |
0.29 |
0.0280 |
0.16 |
东南街道 |
0.48 |
0.0400 |
0.23 |
合 计 |
47.15 |
4.6500 |
27.03 |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