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1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常熟市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抓好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决策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苏府办〔202157号)文件精神,确保完成苏州市下达我市的年度粮食播种面积47.15万亩、产量4.65亿斤的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全市粮食生产分解目标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粮食生产目标

各地要深刻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粮食生产任务作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指标,已列入2021年镇(街道)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各镇、街道要层层传导压力,将任务分解到村,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水稻种植面积保持稳定。

二、强化服务指导,落实落细各项保障措施

持续落实省、市各项粮食生产政策措施,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导向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保护和利用好耕地。进一步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性服务设施配套,加强新技术新装备提升应用,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与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优质稻米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转变粮食生产方式,坚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着力提升粮食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组建市、镇(街道)二级粮食稳产增效技术专家队伍,突出重点作物和关键农时,强化技术指导和良种统一供配服务,巩固提高优良食味水稻品种覆盖率,保障粮食种足种好。加快建成一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升粮食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组织协调,凝聚粮食生产工作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聚焦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金资源,突出重点任务和关键措施,形成共同推进、齐抓共管粮食生产的良好局面,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政策宣传、工作调度、督促检查,营造重农抓粮、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1年全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1年全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

粮食面积

(万亩)

粮食产量

(亿斤)

其中:水稻面积

(万亩)

海虞镇

7.00

0.6800

3.89

梅李镇

3.70

0.3600

2.05

古里镇

4.97

0.5200

3.06

尚湖镇

8.42

0.8300

4.79

辛庄镇

3.97

0.3880

2.22

沙家浜镇

0.47

0.0460

0.28

支塘镇

8.88

0.8780

5.19

董浜镇

1.12

0.1100

0.66

碧溪街道

0.76

0.0720

0.42

常福街道

5.26

0.5200

3.04

莫城街道

1.61

0.1580

0.92

琴川街道

0.22

0.0200

0.12

虞山街道

0.29

0.0280

0.16

东南街道

0.48

0.0400

0.23

  

47.15

4.6500

27.03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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