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拟提名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1个项目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起至5月23日止,为期7个自然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项目(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原则上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邮政编码:215002
业务部门: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电话:65233149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