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31号)、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1〕59号)要求,经单位自主申报、国家级高新区推荐、专业评审环节,现将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C类)拟推荐现场考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7日至5月23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652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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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C类)拟推荐现场考察名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