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熟市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常熟市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举措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一、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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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将“健康码”作为通行的唯一凭证。对于既无“苏康码”又无纸质健康证明的人员,现场登记个人信息,填写健康承诺书,无发热等异常症状且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及时放行。 |
市卫健委、市政务办、市公安局负责,市相关部门配合 |
2021年3月底前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
2 |
加强“健康码”互信互认,严格规范“苏康码”应用。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各公立医疗机构增设“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专门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验证身份证、户口簿、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开展人工查验登记。 |
市政务办、市卫健委、市公安局负责,市相关部门配合 |
2021年3月底前 |
3 |
加快推动全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积极组织、引导养老机构、居家上门服务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推进家庭养老夜间照护服务,“养老顾问”队伍建设,为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留守等重点群体,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家政预约、代收代缴、挂号取药、精神慰藉等服务,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
市民政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负责 |
长期坚持 |
4 |
完善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利用应急广播覆盖面广、传播迅速、收听便捷、不受断电影响等特点,作为向老年人群体提供管理和服务的辅助渠道,提供突发事件风险提醒。 |
市应急局牵头,市文体旅局负责 |
2021年底前 |
5 |
提高社区帮扶能力,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结对帮扶,一帮一或多帮一,进行转移安置及灾后保障,由社区负责实施。 |
市应急局牵头负责 |
2021年底前 |
6 |
根据老年人需求,丰富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增加储备轮椅等老年人专用物资装备。 |
市应急局牵头负责 |
2021年底前 |
7 |
利用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契机,加强基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通过张贴醒目的逃生避险路线图、标识牌等,解决老年人紧急逃生避险中遇到的困难。 |
市应急局牵头负责 |
2021年底前 |
二、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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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优化公路、水运、客运场站等窗口服务,每个站点至少保留1个人工服务窗口,方便老年人现场购票、打印票证等。 |
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
2021年6月底前 |
9 |
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增设方便、适合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鼓励提供电召服务、对老年人订单优先派车。 |
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
逐步推广 |
10 |
开展绿色出行城市创建活动,推进无障碍设施改善,推广无障碍的低踏板公交车辆,并按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中设置老年人等特需乘客专用座位。 |
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
2022年底前 |
11 |
针对老年人,特别是城乡拆迁安置房,对老年人如何使用电梯等设施设备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正确使用。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2021年12月底前 |
三、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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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门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通过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让老年人少跑腿,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就医环境。 |
市卫健委负责 |
2021年底前 |
13 |
医疗机构在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应提供足量的现场预约挂号号源,保留足量的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保留现金收费功能。改善老年人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 |
市卫健委负责 |
2021年底前 |
14 |
医疗机构制定《特殊人群的服务制度》,组织志愿者、导医等为无亲属陪护的 80 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伴医服务,陪同挂号、就诊、检查和取药等。对老年重症住院患者,在其住院检查期间,由医护人员全程陪检;对老年普通住院患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医辅人员陪检,保障患者医疗安全。 |
市卫健委负责 |
2021年底前 |
15 |
逐步整合医保办、门诊办、咨询等服务窗口功能,开设“一站式”窗口为老年患者提供服务,集中办理住院预约、入院缴费、入院检查检验安排等事项。 |
市卫健委负责 |
2022年底前 |
16 |
积极推动语音导医功能上线,方便老年人及其家属使用,促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 |
市卫健委负责 |
2021年底前 |
17 |
保留传统签约渠道,确保老年人可以通过线下方式与家庭医生签约。将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优先签约、做实履约,提供居家老年人上门医疗服务,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点单式”签约服务需求。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远程健康咨询的同时,保留为老年人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通道,更好地解决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需求。运行17个家庭医生工作室,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超过60%。 |
市卫健委负责 |
2021年底前 |
18 |
80%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开展老年综合评估、老年专科门诊、用药咨询、护理门诊等特色服务。 |
市卫健委负责 |
2022年底前 |
19 |
全面加强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便利性、适老性。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提供老年友善服务,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到2022 年,90%以上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
市卫健委负责 |
2022年底前 |
20 |
依托实体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为常见病、多发病复诊老年人提供在线服务。到 2022 年,核心医院建设成为互联网医院,二级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 |
市卫健委负责 |
2022年底前 |
四、便利老年人日常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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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强化支付市场监督,对拒收现金、拒收银行卡支付等歧视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热线,对景区、停车场、商业超市、餐饮、物业等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拒收现金类行为开展调查,对涉事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人行常熟支行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文体旅局负责 |
长期坚持 |
22 |
对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商家拒收银行卡等歧视性支付行为、给老年人消费带来不便的市场机构,开展查实处置工作,督促其落实整改。 |
人行常熟支行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 |
长期坚持 |
23 |
依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基层网格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现金使用氛围,建立整治拒收工作网格化管理排查机制,推动整治拒收工作与地方发展及社会治理相结合。 |
人行常熟支行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 |
长期坚持 |
24 |
零售、餐饮、商场、公园等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所,水电气费等基本公共服务费用、行政事业性费用缴纳,应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 |
人行常熟支行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 |
长期坚持 |
25 |
针对餐饮、景区、超市等人群集中、易发生拒收现金行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题宣传,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
人行常熟支行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 |
长期坚持 |
26 |
针对部分老年人不会使用移动支付、日常消费不便的问题,指导市场机构从界面、操作等方面入手,切实推动移动支付产品的适老化改造,提升支付产品的便利性、便捷化程度。加强对老年人移动支付的知识宣传和普及推广。 |
人行常熟支行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 |
长期坚持 |
27 |
指导金融机构落实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和监管基本规则要求,聚焦老年人日常高频金融场景,打造贴合老年需求的“适老”金融服务。深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因人而异打造大字版、语音版、简洁版等智能金融APP,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定制化、有温度的贴心智慧金融服务。 |
人行常熟支行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常熟银保监组等负责 |
长期坚持 |
28 |
不断提升银行网点实体、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点服务水平。指导银行进行ATM、STM等设备的适老化改造,增加老年人使用的便利度;加强银行柜台人员教育和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指导银行网点配备必要的助老设备,方便老年人自助办理业务;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残疾人,指导银行提供上门服务或者家庭成员的代办服务等。优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分类管理,结合周边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需求种类等要素分类建设普惠金融支付点、综合点和智能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包括小额取现、转账汇款、现金汇款和公用事业缴费、公交卡充值、社保缴纳等服务,满足农村老年人的简易支付需求。 |
人行常熟支行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 |
长期坚持 |
29 |
结合每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6月“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集中性宣传活动,以老年人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编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金融知识读本、海报、宣传折页等,制作图文并茂、老年人易懂易会的视频、动画、漫画等宣传作品,进一步提升宣传质效。充分利用“银发讲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等固定宣传阵地,针对城镇、农村老年人群体开展金融知识专题宣传,切实提升老年人对金融服务的认识度、接受度、满意度。 |
人行常熟支行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 |
长期坚持 |
30 |
加强金融消费投诉管理。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重点关注疑难复杂、老年消费者投诉事项,及时受理、处理、上报。通过投诉系统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对处置不及时、不合规的机构进行风险警示,切实保护老年人群体金融消费合法权益。 |
人行常熟支行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 |
长期坚持 |
五、便利老年人文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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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需要提前预约的体育健身场馆、旅游景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场所,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免预约进入或购票名额。 |
市文体旅局负责 |
2022年2月底前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
32 |
在老年人进入文体场馆和旅游景区、获取电子讲解、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使用智能健身器械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人工帮扶、信息引导等服务。 |
市文体旅局负责 |
2022年2月底前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
六、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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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汇总,实现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便捷办理,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 |
市政务办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 |
2021年3月底前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
34 |
做好政务服务大厅适老化改造工作,做好对网络版的修改、增大字体等方面工作。 |
市政务办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 |
2021年2月底前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
35 |
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导服人员及志愿者的作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对老年人提供咨询引导、全程陪办、协助填表、打印复印等便利化服务。 |
市政务办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 |
2021年2月底前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
七、便利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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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引导我市电池生产企业研发、生产老年机用大容量电池。 |
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
长期坚持 |
37 |
加大工信部发布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推广力度,指导使用符合有关标准的终端产品。结合具体产品性能,提供具备相关能力和资质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或根据需要开展抽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指导具备条件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工作试点,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运行能力和优质服务能力。 |
市工信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
长期坚持 |
38 |
组织老年大学(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教育机构、老年社会组织等,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培训,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
市卫健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等负责 |
2022年底前 |
39 |
鼓励家庭成员、亲友、村(居)委会等为老年人运用智能化产品提供相应帮助。针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组织各地定向招募一批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帮助和教学服务。 |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牵头负责 |
2022年底前 |
40 |
将引导和普及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列为老年教育的重点内容,通过学习体验、经验交流、互助帮扶等,引导老年人了解新事物、接受新技术,积极融入智慧社会。 |
市教育局牵头,市卫健委、市民政局负责 |
2021年底前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
41 |
组织市开放大学等社区教育机构针对老年人研发全媒体课程体系。 |
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
2021年7月底前 |
八、保障老年人财产、信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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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组建面向老年人的反诈宣传队伍,制定针对老年群体易受骗类型的宣传方案;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平台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筑牢老年人反诈意识;结合社区党员大会,通过播放视频、开展主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反诈宣传;积极举办反诈文艺演出,并通过文化下乡、下社区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反诈宣传活动。 |
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
2021年底前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
43 |
压实涉及老年人智能产品和服务的互联网移动应用运营者、重要网络系统运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督促其合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销毁公民个人信息。 |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公安局负责 |
2021年底前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
44 |
通过市老龄委组织发动各老龄委成员单位,通过科普讲座、媒体传播等形式,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加强老年人防骗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动员涉老社会团体、志愿服务者、老年人家庭成员等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智能技术培训。探索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纳入其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内容,引导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提升智能技术运用能力。 |
市卫健委牵头负责 |
2022年底前 |
九、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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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加大宣传推广普及力度,将促进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作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重点。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弘扬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对各地有益做法、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经验交流。 |
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负责 |
长期坚持 |
46 |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根据需求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
市发改委、市卫健委牵头负责 |
2021年2月底前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
47 |
将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相关工作,纳入老年人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中统筹推进。 |
市卫健委牵头负责 |
长期坚持 |
48 |
不定期组织工作督查,对各领域公共服务适老化程度进行评价;定期撰写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
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