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8

关于确定2020年度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的通知【苏知发〔2020〕114号】

各有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2026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省知识产权局研究决定,确定南京市建邺区等13个地区为2020年度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名单见附件),示范创建周期为2年(20209月至20229月)。

获批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的人民政府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区域示范建设工作计划》,并正式印发实施,同时报送省、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示范创建期间,各有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督促创建单位认真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省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管理,示范创建期满,按照《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 2020年度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名单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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